摇滚乐在其产生之初,就被冠以“造反”的名号,比如那位长得超级酷帅的摇滚巨星,就是被称为摇滚之父的猫王普雷斯利(Elvis Presley),因为他的外表、表演、演唱、唱词等都太过于露骨和诱惑,以至于他几乎成了社会权力阶层的公敌,最后被逼着去服兵役以改变公众印象,显然他的压力太大了,于是只能借助大量吸食毒品才能顶住,可惜年仅42岁就毒死了。
其实,摇滚这种对社会的造反是假象,他们反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就是说他们骨子里原本有个自己,但他们努力抗争,活出了一个完全不同于那个自己的自己,一般来说原来的那个自己通常都是懦弱、胆小、害羞的,但摇滚精神激发下的新自我则是一个自信、大胆、坚强的相反性格,很多摇滚音乐人年轻轻就死了、甚至是自杀的,也正说明他们原本身体内部的那个自我,是极其脆弱和不堪一击的。
社会权力阶层希望臣民奴隶们都胆小怕事、顺从听话,摇滚精神对人性格的反向改造,对他们来说是非常恐惧的,所以迫害也就在所难免了。
摇滚这种对自身进行“造反”的特性一直延续着、从未消失,成为摇滚乐不断革命性演变发展的最大动力,有个很好的例子,就是窦唯,其演变很好的诠释了摇滚的这种自我否定特性,他经历了流行、金属、哥特、后摇、实验、氛围、工业噪音、厄运黑金等等,而且很明显,这种改变是他故意而为的,是一种有意识的对自我的放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