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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音乐史》连载二【转】
古典入门
2005/4/10 19:55:00
老贾/吉他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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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索不达米亚音乐
美索不达米亚(MESOPOTMIA又称“两河流域”,位于波斯与阿拉伯之间,今之伊拉克),是人类最早的发祥地之一。早在公无前四十世纪至三十世纪,那里的音乐文化已繁荣起来,凡是祭神、节庆、婚丧等活动,都必须有音乐相伴,音乐在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那里的居民有这样一个观念:只有音乐,才能沟通人与神的思想感情。因此,在多种集体性的活动中,必须伴随有音乐。这些群体活动,都有详细和严格规定的仪式,仪式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唱奏有明确含义的音乐。歌唱自然就成了最主要的形式,它都有乐器伴奏,以独唱为主,间以集体齐唱。从亚述时期的图象上可以看到,当时不仅有较小型的由四五名乐师组成的乐队,而且有了较大型的乐队。在这些较大的乐队中,弦鸣乐器对合唱起着重要作用。例如有一件被称作为埃及宫廷乐队的乐师行列的图象,乐队总共由11名乐师组成,其中7人持垂直三角竖琴,1人持水平三角竖琴,2人持双管双簧管,1人持鼓。在他们背后跟随一群歌手,部分是儿童,部分是成年人,他们以击掌伴唱。
除了职业乐师或半职业乐师之外,在居民各阶层中无疑还存在具有音乐才能和熟练掌握音乐技巧的人,但他们不是职业性的,而只是为了他们本身的需要,他们把音乐作为自己的娱乐消遣。音乐文化的这一侧面在楔形文字记载中仅有极个别的记述。苏美尔人的舒尔吉颂歌就是少数例子之一,乌尔国王舒尔吉在这首颂歌中颂扬自己的音乐才能。他通过自己的思索和努力成功地规定了音乐的规律。他曾在许多由凶命名的弦乐器上学习演奏。他懂得应该怎样弹拨MIRLTUM的弦,并且掌握了一部分其它乐器的演奏技巧,这些乐器都是一名乐师的儿子“以纯净的手”为他制作的。他不熟悉鲁特这种乐器,有人给他带来了这种乐器,他立即捉摸出了它的秘密,而且操纵自如,好象他早就拥有这种乐器似的;在乐器上变更弦的张度时,他熟练的双手也显得毫无困难。
在早期苏美尔国家的神庙中,音乐就已是祭神活动的基本组成部分。乐器被看成是神圣的祭器,人们以乐器献祭,乐器的制作与长时间的仪式相联系,这完全是一种自然的结果。供奉给宁古尔苏神的祭品中就包括有许多乐器,如TIGI,ALGAR,MIRLTUM,SIM,ALA,和BALAG(竖琴),目的是为了使神的新居充满欢乐和悦耳谐和之音,使神居住得舒适愉快。在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的一份文字记载中也第一次提到了哭丧悼歌有乐器伴奏:GALA祭司用BALAG(竖琴)伴奏他的悼歌,他在举行哀悼仪式时有哭丧妇在旁协助。
美索不达米亚的古代音乐文化,在我国资料较详细的,就是伊拉克人苏比·安韦尔·拉辛德编著的《图片音乐史·美索不达米亚》中的部分内容,收在《上古时代的音乐》译文集中。此外,可供我们使用的关于美索不达米亚音乐演奏实践的原始资料相对地说比较少。所以,我们对歌曲演唱、器乐演奏的各种不同形式以及有关乐器演奏技巧等方面的情况几乎没有任何依据可循。
令人欣幸的是,考古学家们在乌鲁的墓地,发掘到几件乐器的实物和几张描绘音乐情景的美术品。经过鉴定,它们的年代大约在公无前3500年左右。这些古物的出土,使人们对当时乐器的构造,有了相当程度的了解;同时对照当时的楔形文字的文献,人们推知出了这些乐器的个别名称。
在苏美尔人使用的乐器中,有六种不同的体鸣乐器:双管的木管乐器、角类的金管乐器、贝壳类的吹奏乐器,弦乐器有竖琴、利拉琴(LYRA)、鲁特琴(LUTE)。苏美尔人使用的竖琴,是在一种胴体细长的弓形物上糸上弦线,这种弓形竖琴在公无前2000年左右就完全消失了形态,而变成一种立形竖琴。
出土的三支利拉琴,也都是一公尺以上的大型乐器,其腕木的左右长度都各不相同,比较长的腕木,都精细地雕刻着小牛的头形。如今,这种乐器已成为美国菲拉的尔菲亚(PHILADELPHIA)大学博物馆一件有名的收藏品。
最初的小提琴族和今日所使用的弦乐器,大半的祖先都应归属于鲁特琴。从公元前2000年开始,美索不达米亚的雕刻、印章、绘画等就开始有各种的描述。其中所描写的鲁特琴,是一小型的胴体加上一长支的棹柄,琴身只糸上两根弦,在棹柄上也有多数的把位。这种鲁特琴的苏美尔名称叫PAMDLE(小弓琴),希腊名称叫PAMDLRA——很明显,这名称是源自苏美尔的,因此,人们认为,这种弦乐器,是当时希腊人从苏美尔传入亚欧之间的周边诸国的。
古埃及音乐
古代的埃及,是一个神的王国,法老统治长达三千多年。在这三千多年的漫长发展中,古埃及人民创造了灿烂的音乐文化。
在萨卡拉墓葬群的南谢夫特卡墓曾出土一幅乐舞图,为第五王朝(公元前2563——前2423年)之年。图象分三层,中间一层为一小乐队,由一名吹笛者、一名奏竖琴者和另四名作同样手势的乐师组成。在这四人中,至少有一人看来在唱歌。德国长期从事埃及考古的音乐学家汉斯·希克曼说:“倘若早期王朝的出土乐器可以对那个古老时期的艺术作出结论,那么就其主要方面而言,乐器的音响是与神秘的意义相适应的。”
依据萨库斯的学说,埃及的音乐文化可分为两个时代,一为古王朝至中王朝(公元前3000年——前1580年),一为新王朝至希腊时代(公元前1580——公元4世纪)。如果我们从考古学上的资料来做一个比较,我们会立刻发觉,出土的古王朝的物品与苏美尔的物品,两者有极其类似的地方。因此,我们可以推定,在史前时代,苏美尔跟埃及就有文化上的接触了。然而两者的接触却止于古王朝初期,大约在公元前2700年以后,两地域间就几乎没有任何的接触了,因为在这期间,我们从考古学上的资料找不到二者间任何的共同点。
美索不达米亚再次对埃及的影响,是在新王朝征服美索不达米亚之后。此时,埃及的美术资料上,开始描绘前所未见的各种弦乐器,如竖立的竖琴、利拉琴(鲁特琴)等。在埃及的所有时代里,常见的弓型竖琴,大致馍以分为三种类型,即直立式的大型竖琴、新王朝的小型竖琴、中王朝的肩型竖琴。这种弓型竖琴究竟是从苏美尔传入埃及的,还是从埃及传入苏美尔的,至今还没有确论。
另一方面,新王朝时代出现的竖立的竖琴,很明显是由亚洲传入的。最大的明证是,这种竖琴最初是和亚洲的音乐家一起在美术品上出现。而《圣经·旧约》上所记载的尼伯尔乐器,也是和此同类型的垂直式竖型竖琴。我们再来看看最初从美索不达米亚传入新王朝的利拉琴(LYRA),它是由一种木制四角形的共鸣体加上长短不齐的腕木组成的。据推测,这种乐器有两种奏法。第一种奏法是,右手拿着匹克弹奏所有的开放弦,等琶音弹出后,左手的手指再去休止不用之弦的振动,借以弹出特定需要的乐音;第二种奏法,把利拉琴直立起来,用两手指弹弦。这两种奏法跟后来在希腊所流行的吉利西亚琴和吉达西斯琴的奏法完全一样。
其次,再看看鲁特琴。这种在埃及出现的鲁特琴与在美索不达米亚出现的鲁特琴,就它们的构造而言,大致相同:弦数,同为2弦;同为一小胴体,长棹上都有多数的把位(琴格)。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棹柄和胴体的固定方法:美索不达米亚典型的鲁特琴,它的棹柄一直延伸到表面板的尾端,然后在其稍微突出的尾端固定住;而典型的埃及鲁特琴,棹柄也在表面板的上端,然而,它在中途就结束了延伸,表面板上面有明显的皮质物,缝绑着棹柄。
我们再看看,在这块线条分明的石雕上,我们所看到的鲁特琴是所有弦乐器中最早为人熟知的一种。就它本身的构造而言,它已经为今日古典吉他的历史起源做了一个最明确的见证,因为吉他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已经基本具备。这块石雕大约是公元前1400——前1350年的作品,被发现于埃及狮身人面像的大门口,也就是新王朝定居地胡羽克(HUYUK)的城墙上。鲁特琴,它的琴格是用绳子糸卷在棹柄上做成的。弹奏时,可能是左手在棹柄上边做出休止状,右手则持用拨奏物弹奏。响胴的形状有小梨型、卵型、半球形等。现在的民俗乐器中,也有与此同类的鲁特琴,它的阿拉伯名字叫筠蒲利琴。
这种鲁特琴也有少数是三根弦或四根弦的,令人想起我国的一种国乐器——三弦。曾经有位日本学者田边尚雄先生,他认为此种鲁特琴是从亚洲中部横渡而传至日本,成为今日日本的三味线,也就是我国的三弦。这种说法虽然令人很感性趣,然而并无实证史料,因此疑点颇多。后来,又一位日本学者岸边成雄先生,在深入研究过中国音乐史料后,对上述说法提出了异议。
古希腊音乐
目前,论及欧洲最古老的音乐文化,莫过古希腊、古罗马的音乐了。
希腊从神话时代开始,就对音乐与艺术极为重视。从公元前3200至前1200年的“爱琴文化”时期,人们从当时的墓穴画里得知,那时人们的音乐生活,多是用歌唱和乐器演奏相伴的歌舞或舞蹈。人类自埃及、美索不达亚进入希腊时代后,音乐开始有了科学化的研究;而后,在公元前776年,第一届奥林匹克大会召开时,也正是希腊及其领属的小亚细亚(今土耳其)沿岸,音乐特别发达的时期。
古希腊文化繁盛期,据堀内敬三《西洋音乐史》一书的记载,是从公元前650年至公元前338年之间,因此较埃及美索不达亚的极盛期为晚。当时的音乐形式种类有歌曲、歌舞和音乐剧。在乐器方面,也大都继承此一前期的古代乐器。当时,在希腊使用最广的是利拉琴(LYRA),据说著名的盲诗人荷马(HOMEROS)曾经用利拉琴伴奏,演唱他的两大叙事诗《伊里亚特》和《奥德赛》。这一时期,诗人莎孚(SAPPHO,公元前十世纪,热情奔放的女诗人)开始活跃,继而进入叙事诗的最繁盛期。
此时,古希腊的音乐体载极为丰富,有祭祀歌、饮酒歌、婚礼歌、情歌、庆贺歌,对神灵的赞美歌,对英雄的颂歌。很多是载歌载舞的。人们有这样一个观念:“年复一年地举办竟技和祭祀,我们便使得心灵有休息的可能,正如在家庭环境的长规中,我们有日常的娱乐以驱除忧闷和怠倦。”
古希腊的音乐剧很繁荣,著名的悲剧作家与作品,如埃斯库罗斯(公元前525年——前1456年)的悲剧《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索福克利斯(公元前496年——前406年)的《俄狄浦斯》和欧里庇得斯(公元前480年——前406年)的《伊斐姬妮在陶里德》、《伊斐姬妮在奥里德》;著名的喜剧作家与作品,如阿里斯托芬(公元前450年——前388年)的《阿卡奈人》。
随着叙事诗和音乐剧的兴盛,音乐的地位日益提高,人们开始关注于音乐理论的研究。公元前四世纪,在柏拉图的《国家论》和亚里斯多德的《诗学》里,都曾论及到音乐对国家社会的重要作用以及有关艺术的一些问题,这与我国古代孔子所主张的礼乐思想如出一辙。在几乎同一年代,在远隔重洋的两个地域,竟然产生如此相似的思想,实在令人深以为趣。
音乐在雅典圆形剧场中回响,虽已消失殆尽,但希腊人所进行的艰苦的音乐探索,给后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古罗马音乐
古罗马的音乐文化,是对古希腊的继承和发展。
罗马在公元前753年建国以来,就已经征服意大利全境。公元前三世纪,又消灭了强国加太基(CARTHGIANS)。到公元前二世纪时,已吞并了希腊到小亚细亚诸帮。公元前一世纪到公元三世纪,征服了整个欧洲大陆,于是显示了前所未有的豪华景象和壮观版图。
古罗马的帝王贵族和奴隶主们都过着奢华的生活,音乐就是他们消遗作乐的重要玩艺儿。罗马的音乐、戏剧、文学和美术,全都是从希腊直接输入的。希腊的奴隶们,有许多被收养在罗马的贵族家中,其中有些奴隶就以演奏音乐和跳舞来为主人服务。
古罗马的民间音乐活动也很频繁,许多社会活动都有歌曲和歌舞伴随,如婚礼歌、饮酒歌、军歌等。那一年一度热闹非凡的狂欢节,更是音乐歌舞的盛会。
古罗马的音乐在希腊的基础上有了更大的发展。最初,古罗马的乐器只有笛类,后来在希腊式的仪式中才开始采用其它的乐于。在庄严的仪式中,吉达拉琴和其它希腊的乐器被同时使用。发生这种变化的年代,大约是在公元以前。
在罗马庞大的军队中,都配有军乐队、乐师和歌手;在杂技或戏剧的表演中,也有庞大的歌队和乐队。公元一世纪时,罗马开始有大规模的合奏团和合唱团,当时有过记载:演奏者与歌手比剧场观众的人数还要多。
随着时代的发展,古罗马上流社会的女子,开始热衷于学习音乐。女孩们在家里或学校都要接受音乐课程,学习演奏利拉琴。而当时游呤诗人和富豪家的奴隶们昼夜不停的演奏和歌唱,也令附近的居民无比的烦恼。